关于公开遴选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共享师资、核心学员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4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试点单位。为了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现公开遴选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共享师资和核心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机构
1.数量:1个
2.范围:区域内农民教育培训承担部门(农广校)、职校、党校、农科院等,善承担和愿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公益单位。
3.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具备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有承担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田间学校
1.数量:1个
2.范围:区域内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社会培训机构。
3.条件:一是优秀农业主体身份(根据农业主体条件实际,可联合申报);二是有较好的教育培训软、硬件和农民教育培训经历;三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四是与农业农村部门有良好合作记录;五是机构负责人有较强的发展意愿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六是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和培训任务,承担实训基地、共享师资、农民核心学员管理和应用等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三)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1.数量:3个
2.范围:区域内农业产业园区、坝区、农业企业等农业主体。
3.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实训场地和农民教育培训专业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产业优势明显、技术领先,符合农民教育培训实训的特点和规律;实训基地负责人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和田间学校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四)共享师资
1.数量:5—10名
2.范围:区域内有一定农业专长的“土专家”现任培训教师等。
3.条件:一是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方面业务能力强,有专长;二是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三是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授课和相关工作;四是能支持配合总体工作,能适度跨区域提供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服务;五是对学员、对产业,有持续指导、跟踪的能力和热情。
(五)核心学员
1.数量:20—30名
2.范围:参加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农业从业人员。
3.条件:一是有一定农业产业或服务基础,在所在县(市)农业领域有一定代表性;二是有较强的学习提升意愿和认知基础;三是有在所属农业细分领域发展的决心和能力;四是自愿长期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开展生产实践和学习培训;五是有一定的传帮带意愿和能力,愿意为了培养更多的产业人才提供支持。
二、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机构、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共享师资、核心学员的人员分别提供《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公益机构)申报书遴选申报书》《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申报表》《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申报表》《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核心学员信息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二)评审认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遴选条件择优确定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公益机构、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共享师资、核心学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颁发相关证书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8月2日(核心学员报名时间8月30日前)
(二)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农业科教与农村人才服务站。
联 系 人:郑梅
联系电话:17785535605
附件:1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公益机构)申报书
2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申报表
3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申报表
4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核心学员信息表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如下:
附件1:贵州省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公益机构)申报书.docx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