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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肉牛产业“六方合作”工作推进方案》(2023年9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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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50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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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肉牛产业“六方合作”工作推进方案》(2023年9月修订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重大机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打造“联农带农、利农益农”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努力把肉牛产业培育成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健全、 富民增收显著的乡村振兴支柱产业,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实行政府、部门、银行、保险、企业、养殖场(户)六方通力协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服务、龙头引领、农户主体、保险增信、银行放贷”原则,由龙头企业、养殖场(户)申请贷款→地方政府组织推荐→银行调查审批→牛只活体抵押→保险风险缓释→银行审核放款→贷后共同监管→到期还款的“专户专账、协同监管、封闭运行、滚动发展”的金融信贷模式,实现生物资产抵押、保单质押、授信融资,确保资金放得出、能收回、见成效。利用有限土地和“四级林地”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充分挖掘草山草坡综合利用潜力,加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酒糟、酱糟利用力度,提高饲草供应能力。推动饲料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饲料加工现代化、自动化装备水平,扩大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增强饲料产品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持续推进饲料粮减量替代,提高饲料原料自给水平。对经处理达标粪污就近还田、还土、还林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构建以黄平、镇远为肉牛产业核心区,黎平、从江、榕江、岑巩、剑河、天柱为肉牛产业支撑区,引领凯里、施秉、三穗、锦屏、台江、雷山、麻江、丹寨发展的肉牛产业新格局,推动肉牛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速的目标。

2023-2026年每年从银行机构融资18亿元,其中:黄平县6亿元,镇远县2亿元,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岑巩县、剑河县、天柱县各1亿元,其他县(市)0.5亿元。全州年均新增肉牛存栏10万头,2023年起每年新增能繁母牛3万头,2023年全州种植牧草累计达到20万亩,2024-2026年年均递增4万亩。

二、“六方”职责

(一)州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

州级成立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政策和资金支持、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州考核办:将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州直考核内容。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结合国家政策投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协助将肉牛产业工作纳入县(市)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考核。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积极推进肉制品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建立肉牛产品加工厂。

州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州级肉牛产业工作,指导各县(市)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将肉牛项目肉牛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肉牛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及劳务需求。

州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肉牛养殖用地和“三区三线”城镇边界中肉牛产业用地。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做好规模以上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引导养殖场(户)推广使用微生态养殖垫层技术。

州水务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养殖用水取水许可审批工作,满足养殖用水需求,指导创建节水型企业。

州农业农村局:将肉牛产业工作纳入县(市)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考核。负责肉牛产业发展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肉牛疫病防控、生物安全防范、生产安全等工作。加大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力度,实施种养结合。积极向上争取肉牛产业项目资金,推动产业发展。着力提高肉牛养殖机械化水平。

州商务局:负责牵头抓好肉牛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积极开拓市场销售渠道。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抓好肉牛相关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运用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立项申报和制定相关肉牛养殖技术标准。

州乡村振兴局:督促各县(市)加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积极动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养牛,增加群众收入。

州金融办:协调银行机构加大金融支持,通过肉牛养殖设施设备抵押、生物资产抵押、动产抵押、保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方式解决养牛主体融资担保问题,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优惠肉牛养殖贷款利率。

州林业局:保障肉牛养殖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积极向省林业部门争取更多林地使用定额指标,确保肉牛养殖项目林地使用需求。鼓励木材加工企业将椐木面、屑供应给养牛场(户)。引导林业企业使用经过处理后达标粪污用于林地施肥。

(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

全面推广小额信贷服务,将肉牛养殖设施设备、保单订单、活体等纳入抵质押范畴,对肉牛养殖项目贷款优惠利率,年利率控制在5%以内,对政府推荐、具有保险保单、贷款资料齐全、授信审批权限在州内的项目加快放贷,保单外不再要求其他形式抵押或质押。

(三)人保财险黔东南分公司、国寿财险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险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等保险公司

及时为养殖场(户)办理投保手续,出具保险单据。按照购牛时的价格执行全保,政策性保险达不到全保的,用商业险补充保足,商业保险费率不超过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每年按实收保费7%给予县(市)作为协助承保和理赔的工作经费。 

(四)各县(市)政府

2023年2月,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完成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协议签订。简化农业闲置资产改建牛场的手续。推荐符合产业发展实际要求的养殖场(户),组织县域内肉牛投保,定期向各方通报投保牛养殖动态,配合保险机构对投保牛只死亡原因进行查勘,组织相关部门与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借款人(投保人)的常态化巡场机制和违约惩戒联动机制。

(五)企业

根据发展需要,分期建设隔离场、种牛场、肉牛育肥场、屠宰和牛肉加工厂、研究和培训中心等。承担项目生产、生物安全责任,按照约定进度推进项目建设。与养殖(户)签订母牛、育肥用牛犊的供销协议,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牛,所供牛只手续齐全,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实施项目场(户)签订犊牛、育肥牛、健康淘汰母牛的回收协议,同种同质同时回收价要高于市场价2-5个百分点。构建“专家带队+骨干服务+养殖场(户)参与”的养殖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养殖技术、后续配种、饲草(料)供应、疫病防控、动物保健等服务。

(六)养殖场(户)

有劳动能力和一定的经济实力,品行端正,有养牛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主动参加养牛技术培训,按引领企业技术要求进行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控。有饲养2头及以上肉牛圈舍或有土地建圈或有闲置圈舍可改建用于养牛,有2亩以上可种植牧草地或100亩以上放牧林间天然草地。按程序申请肉牛养殖贷款,诚信经营,按时偿还本息。接受银行贷后监管,对所养殖牛只进行投保,按期缴纳保费,能繁母牛五年内不断保、不脱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州县肉牛发展领导小组和肉牛产业专班,强化“六方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召集会议分析研判,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进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利用涉农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能繁母牛扩群增量、优质肉牛养殖、圈舍新改建 、牧草种植等方面。对脱贫户、易返贫户、监测户参加项目实施实行先建后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疫病防控技术服务指导,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应用,实现全链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建立肉牛养殖台账,由镇、村干部实行包保制度,对能繁母牛养殖场、户执行“网格化管理”。对能繁母牛执行“申报淘汰制度”,按照“农户申报—包保人审核—协助审批”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增能繁母牛、肉牛要及时登入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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