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88294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凯里市贵州禾沐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水稻种“凯香1号”案 |
【案情简介】2023年3月11日,凯里市农业农村局接到《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移送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子线索的函》(黎农函[2023]29号),根据案件线索,贵州禾沐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凯香一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3月16日凯里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4月11日,在案件调查取证期间,凯里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从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从江县利民益农种子经营部涉嫌销售凯香1号杂交水稻种子包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线索移送函》。
经调查核实,2022年10月贵州禾沐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凯香一号”共一个批次,该批次的生产数量为1150公斤,都是使用了同一批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包装袋,分别销售到从江县500公斤、黎平县600公斤,榕江县50公斤。2023年2月23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凯香一号”在黎平县销售,被黎平县农业农村局查获,当事人接到通知没有及时改正包装,2023年4月6日,仍然在从江县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凯香一号”,被从江县农业农村局查获。当事人凯里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贵州禾沐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2500元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胡彦燕 文金花 潘滴滴
联系人:胡彦燕 电话:133124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