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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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招标工作,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黔东南州‘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代理服务内容:为“黔东南州‘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代理服务标的金额:80万元;
(三)比选内容: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二、资格条件
(一)服务方须是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提供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相应资料或声明函;
(二)服务方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代理成功备案,能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标代理业务;提供资料(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机构信息维护页面的截图、扫描件等资料);
(三)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工作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开评标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料:具备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经营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料: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近两年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六)本次代理机构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评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资格合法性、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服务质量、代理机构实力评价和招标代理报价等6个方面综合打分(详见附件),选择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参选资料要求
(一)参选资料应打印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五、其他事项
(一)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除代理服务费外,中标供应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中标结果将于2025年4月25日前在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布,未中标企业不作专门通知。
(四)参与比选机构编制竞标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六、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7:00点前。
(二)参选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送至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4号楼405室(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毅
联系电话:0855-8508260
附件:黔东南州“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标准
黔东南州“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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